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9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
研科字〔2025〕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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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科技伦理治理体系,规范量子科技研发等科技活动的伦理审查工作,强化科技伦理风险防控,促进负责任创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中办发〔2022〕19 号)、《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 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公司量子科技研发业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科技伦理敏感内容的科技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量子计算算法研发、拓扑材料性能模拟、量子技术应用测试等各类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公司是科技伦理审查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科技活动的伦理合规性承担主体责任。
第三条
科技伦理审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 科学公正原则:以科学认知为基础,客观评估科技活动的伦理风险,确保审查过程与结论公正可信;
• 独立自主原则:保障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独立开展审查工作,不受行政干预、研发进度、商业利益等非伦理因素影响;
• 风险可控原则: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审慎评估量子科技等新兴技术的不确定性风险,确保风险防控措施科学有效;
• 公开透明原则:公开审查制度、审查程序及审查结论依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接受公司内部监督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
• 增进福祉原则:引导科技活动符合人类共同利益,保障公众安全与权益,促进量子科技成果服务社会可持续发展。第四条 本章程是委员会开展伦理审查工作的基本准则,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及参与公司科技活动的相关方均应遵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委员会是公司负责科技伦理审查、咨询与监督的专门机构,独立履行科技伦理审查职责,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委员会由 7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1 名,配备秘书 1 名。委员构成需兼顾专业性与多元性,具体包括:量子科技研发领域同行专家 2 名、科技伦理专业研究人员 1 名、法律合规专员 1 名、企业独立监事 1 名、外部行业专家2 名(非本单位人员),确保审查视角全面、客观。
第七条
委员任职条件:
•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科技伦理相关制度规范,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 具备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能力和专业素养,熟悉量子科技领域发展动态或伦理、法律专业知识;
• 能够按时参加审查会议,独立、公正发表审查意见,愿意承担审查相关责任;
•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审查工作中接触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未公开信息;
• 遵守利益冲突管理要求,主动回避相关审查事项;
• 愿意定期参加科技伦理审查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审查能力。
第八条
委员聘任与任期:
•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结合委员专业背景与履职能力选举产生;其他委员由各相关领域推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 委员任期为 5 年,期满可连任,任期内如因工作调整、离职、身体原因或违反本章程规定不宜继续履职的,由董事会予以解聘并及时增补;
• 新聘任委员需经过科技伦理审查业务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履职。
第九条
委员会下设秘书处,秘书由公司合规部人员兼任,主要职责包括:会议组织、材料收发与归档、审查信息录入与管理、培训协调、年度报告编制及委员会日常事务统筹等。
第十条
公司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充分保障: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与设备,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会议组织、专家咨询、培训学习等工作,确保委员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一条
委员会主要职责:
• 制度建设:制定、修订本章程及科技伦理审查流程、风险评估办法、保密管理、档案管理、利益冲突管理等配套制度规范;
• 伦理咨询:为公司科技活动提供科技伦理咨询服务,指导科技人员开展伦理风险预评估,解答研发过程中的伦理疑问;
• 伦理审查:对公司各类科技活动开展伦理审查,包括项目立项前的风险预评估、研发关键节点的专项审查、成果转化应用前的合规审查,按要求跟踪监督科技活动全过程;
• 风险判断:对拟开展的科技活动是否属于可能产生较大伦理风险挑战的新兴科技活动清单范围作出判断,提出风险防控建议;
• 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委员科技伦理审查业务培训,以及公司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科技伦理知识普及与专项培训;
• 投诉受理:受理公司内部及外部关于公司科技活动涉及伦理问题的投诉举报,协助开展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
• 合规报告: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完成国家科技伦理管理信息登记平台的登记与报告提交工作,配合地方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科技伦理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 其他事项:完成公司董事会交办的其他科技伦理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
委员会权限:
• 有权要求科技活动负责人提交完整的审查申请材料,并就相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
• 有权根据审查需要,邀请外部相关领域专家提供咨询意见(专家不参与表决);
• 有权对审查未通过的科技活动作出暂停推进、限期整改或终止项目的意见;
• 有权对在研项目的伦理风险防控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风险隐患的可要求立即整改;
• 有权对违反科技伦理规范的行为提出批评教育、责任追究建议,相关建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有权独立发表审查意见,审查结论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第四章 审查程序
第一章 申请与受理
第十三条
科技活动负责人应在项目启动前开展伦理风险自我评估,经评估属于本章程第二条所列范围的,需向委员会提交伦理审查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 科技伦理审查申请表(含项目名称、目的、意义、研究内容、技术方案等基本信息);
• 项目实施方案及伦理风险评估报告(含潜在伦理风险识别、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 项目参与人员资质证明及科技伦理培训合格证明;
• 项目经费来源说明及利益冲突声明;
• 涉及数据、样本使用的,需提供数据/样本来源合法性证明及安全管理方案;
• 遵守科技伦理与科研诚信的承诺书;
• 委员会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秘书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确定审查方式;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材料,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二章 审查实施
第十五条 审查方式分为会议审查和快速审查:
• 会议审查:适用于绝大多数科技活动,尤其是涉及高伦理风险、新技术应用的项目;
• 快速审查:适用于伦理风险极低、技术方案成熟且与已通过审查项目高度相似的项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牵头,2 名相关领域委员参与审查,快速形成审查意见。
第十六条 会议审查程序:
• 会议筹备:秘书提前 5 个工作日将审查材料、会议通知送达各委员;
• 会议召开: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到会委员不少于 5 人,且需涵盖不同类别专业背景委员;申请人需到会阐述项目情况,回答委员提问;
• 审查讨论:委员结合专业领域,围绕项目伦理合规性、风险防控有效性等核心问题开展充分讨论,独立发表意见;
• 表决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查意见经参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表决结果需详细记录每位委员的意见。
第三章 结果反馈与跟踪
第十七条
审查结束后,秘书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论书面反馈给申请人。审查结论分为“通过”“附条件通过”“未通过”三类:
• 通过:项目符合科技伦理规范,可按方案开展;
• 附条件通过:项目基本符合要求,但需对特定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经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
• 未通过:项目存在重大伦理风险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及伦规规范,不得开展,申请人可在 6个月内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审查。
第十八条
对已通过审查的项目,委员会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申请人需按季度提交伦理风险防控落实情况报告;项目关键节点或伦理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需及时向委员会报告并申请重新审查。
第五章 利益冲突与回避
第十九条
利益冲突是指委员或项目参与人员因个人、家庭、经济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伦理审查或科技活动客观性、公正性的情形。
第二十条
委员存在以下情形的,需主动向委员会声明并回避:
• 参与待审查项目的研发工作或为项目提供技术咨询;
• 与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存在亲属、雇佣等密切关系;
• 与项目存在商业合作、投资等经济利益关联;
• 其他可能影响审查公正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
回避申请由委员主动提出,或由申请人、其他委员提出,经主任委员审核确认后执行。回避的委员不得参与项目审查讨论、表决,也不得泄露审查相关信息。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需在申请审查时主动声明项目相关的利益冲突情况,未如实声明的,委员会可终止审查或撤销已作出的审查结论。
第六章 保密与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所有参与审查工作的人员(含委员、秘书、咨询专家)均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审查过程中接触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个人信息等,未经授权不得泄露、传播或用于其他目的。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四条
秘书处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审查申请材料、会议纪要、表决结果、审查意见、整改报告、跟踪监督记录等资料,实行电子与纸质双重归档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项目结束后 5 年,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项目档案永久保存。
第二十五条
档案查阅需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查阅需经主任委员批准,外部单位查阅需凭有效证明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查阅过程需全程记录,严禁复制、摘抄涉密内容。
第七章 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
• 委员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专项培训,内容涵盖国家科技伦理最新政策、量子领域伦理审查案例、审查标准更新等,培训后需完成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暂停履职;
• 科技人员培训:实行“入职必训+年度复训”制度,入职培训重点讲解科技伦理基础规范与公司管理制度,年度复训聚焦研发过程伦理风险规避,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科技活动;
• 培训形式采用线上政策学习与线下案例研讨相结合,可邀请行业专家、伦理学者开展专题讲座。
第二十七条
委员会建立履职考核机制:每年对委员的参会情况、审查意见质量、保密遵守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优秀的委员予以表彰,对不称职的委员提出改进建议,拒不改进的予以解聘。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执行;如与后续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9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工作制度
研科字〔2025〕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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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科技伦理管理工作,强化全流程伦理风险防控,保障量子科技研发等科技活动合法合规、符合伦理要求,依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科技活动,包括量子计算算法研发、拓扑材料性能模拟、量子技术应用测试、成果转化及对外科技合作等,覆盖项目立项、研发实施、成果应用全生命周期。
第三条 公司科技伦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全程管控、独立公正、权责统一”的原则,建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统筹、业务部门协同、研发人员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第四条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需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积极配合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开展工作,对科技活动中的伦理风险主动识别、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第二章 科技伦理审查工作规程
第五条 审查范围界定:公司所有科技活动均需开展伦理风险自我评估,经评估属于以下范围的,必须提交委员会审查:
• 涉及量子技术创新应用、可能引发技术伦理争议的研发项目;
• 涉及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及共享的量子科技相关研究;
• 对外开展的量子科技合作研发项目;
• 其他可能产生伦理风险的科技活动。
第六条 审查申请:
• 研发项目负责人为伦理审查申请第一责任人,需在项目立项前 10 个工作日向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审查申请;
• 研发项目负责人为伦理审查申请第一责任人,需在项目立项前 10 个工作日向委员会秘书处提交审查申请;
第七条 材料审核与受理:
• 秘书处收到申请材料后,3 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重点核查材料完整性、格式规范性;
• 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事项,补充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审查实施:
审查方式分为会议审查和快速审查,由主任委员根据项目伦理风险等级确定;
• 会议审查:适用于高伦理风险项目,秘书提前 5 个工作日将材料送达委员,会议需有不少于 5 名委员到会,申请人到会阐述项目情况并回答提问,采用记名投票制表决,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 快速审查:适用于低伦理风险、技术成熟的项目,由主任委员牵头,2 名相关领域委员审核,3 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查意见。
第九条 审查结果反馈与整改:
• 审查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秘书处将审查结论(通过、附条件通过、未通过)书面反馈申请人;
• 附条件通过的项目,申请人需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复查申请,经秘书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推进;
• 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开展相关研发活动,申请人可在 6个月内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审查。
第十条 跟踪审查:
• 已通过审查的项目,申请人需按季度向秘书处提交《伦理风险防控落实情况报告》;
• 项目研发内容、技术方案、风险等级发生重大变化的,需立即报告委员会并申请重新审查;
• 委员会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跟踪检查,对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
第三章 科技伦理风险防控工作规程
第十一条 风险预评估:
• 研发项目启动前,负责人需组织开展伦理风险自我评估,结合量子科技研发特点,重点识别技术应用风险、数据安全风险、公众利益影响风险等;
• 评估完成后编制《伦理风险评估报告》,明确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及应急预案。
第十二条 分级防控:
• 高风险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由委员会全程跟踪监督,每季度开展一次风险复盘,及时优化防控措施;
• 中风险项目:由部门负责人牵头落实防控措施,每半年向委员会报备风险防控情况;
• 低风险项目:由研发负责人落实日常防控,年度汇总风险情况并报备。
第十三条 应急处置:
• 发生科技伦理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及人员需立即启动《科技伦理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委员会及公司管理层报告;
• 应急处置小组(由委员会成员、合规部人员组成)迅速开展调查,制定处置方案,降低事件影响;
• 事件处置完成后,需开展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优化风险防控体系。
第四章 利益冲突管理工作规程
第十四条 利益冲突识别:
• 利益冲突包括经济利益冲突(如投资、商业合作)、亲属关系冲突、职业关联冲突等可能影响审查公正或研发客观性的情形;
• 委员、研发人员需主动识别自身涉及的利益冲突情形,并及时声明。
第十五条 回避制度:
• 委员存在以下情形的,需主动回避相关项目审查:参与项目研发、与项目负责人有亲属关系、与项目存在经济利益关联等;
• 回避申请经主任委员审核确认后执行,回避的委员不得参与审查讨论、表决及相关信息传递;
• 研发人员存在利益冲突的,需主动申请调整工作岗位,避免参与相关项目研发。
第十六条 监督检查:
• 委员会每年度对利益冲突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核查声明及回避执行情况;
• 对未如实声明利益冲突、拒不回避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岗位调整等处理。
第五章 保密与档案管理工作规程
第十七条 保密管理:
• 参与伦理审查及相关工作的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司保密规定,对审查材料、会议内容、研发技术信息等涉密内容严格保密;
• 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审查结论、项目技术细节等信息,严禁将涉密材料带出工作场所;
• 违反保密规定的,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档案管理:
• 秘书处负责建立科技伦理工作档案,涵盖审查申请材料、会议纪要、表决结果、审查意见、整改报告、跟踪记录等;
• 档案实行电子与纸质双重归档,电子档案备份保存,纸质档案整理成册后专柜存放;
• 档案保存期限:一般项目不少于项目结束后 5 年,高风险项目及重大伦理事件相关档案永久保存;
• 档案查阅需履行审批程序,内部查阅经主任委员批准,外部查阅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查阅过程全程记录。
第六章 科技伦理培训与考核工作规程
第十九条 培训管理:
• 委员培训:每年组织不少于 2 次专项培训,内容包括最新政策法规、量子领域伦理案例、审查技能等,培训后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暂停履职;
• 研发人员培训:实行“入职必训+年度复训”,入职培训重点讲解制度规范及基础伦理知识,年度复训聚焦研发风险规避,培训合格方可参与研发工作;培训形式采用线上课程、线下研讨、专家讲座等多种方
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二十条 考核管理:
• 公司将科技伦理工作遵守情况纳入员工年度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违反制度的予以扣分或纪律处分;
• 委员会每年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 未按要求提交伦理审查申请擅自开展研发活动的,责令立即停止,通报批评,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 提交虚假材料、隐瞒利益冲突的,撤销审查结论,暂停项目研发,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
• 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涉密信息的,视情节给予岗位调整、解聘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伦理风险防控不力、引发伦理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9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研活动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8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研活动应急处理预案
研科字〔202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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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公司科研活动(重点为量子科技研发项目)中突发的各类风险事件,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数据泄露及声誉损害,保障科研工作有序推进,维护公司稳定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量子科技研发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响应:设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决策指挥;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划分风险等级,实行分级负责、精准响应。
(二)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与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科研全流程风险评估,强化关键环节监控,提前落实防控措施,将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快速反应,协同处置:明确各应急小组职责,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确保事件发生时信息畅通、指令明确、措施到位,实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四)依法合规,科学处置: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科研伦理规范,结合量子科技研发技术特性,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兼顾风险控制与科研成果保护。
(五)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在应急处置过程中,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将人员伤害防控作为首要任务,再推进财产保护、数据修复等工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科研活动(含量子计算算法研发、拓扑材料性能模拟、量子技术应用测试等)实施过程中突发的各类应急事件,主要包括:数据安全类、伦理合规类、设备安全类、人员安全类、外部环境类及其他影响科研工作的突发事件。
第二章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四条 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科研活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应急工作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同时设立数据安全、伦理合规、设备保障、人员救援、综合协调五个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分工负责具体应急处置任务。
第五条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总监、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成员:研发部、合规部(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设备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主要职责:
6.统筹规划应急管理工作,审批本预案的制定、修订与更新;
7.负责重大、特别重大应急事件的统一决策,批准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8.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及外部资源(如消防、医疗、技术专家等)开展应急处置;
9.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科研资助方等相关单位报告事件进展及处置结果;
10.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复盘总结,提出改进措施,优化应急管理体系。
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办公室设在行政部,由行政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配备 2名专职应急管理员。主要职责:
11.负责应急工作日常管理,收集、分析、汇总风险信息,建立风险台账;
12.协助领导小组开展应急决策,起草应急处置方案,传达指挥指令;
13.组织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跟踪应急处置进度,及时反馈工作动态;
14.负责应急培训、演练的组织实施,以及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
15.整理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类资料,建立应急档案,完成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第七条 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16.数据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信息技术部负责人
成员:信息技术部技术人员、研发项目核心成员、合规部专员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量子模拟数据泄露、丢失、篡改等事件;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数据加密、备份恢复、漏洞修复等技术措施;追踪数据泄露源头,固定相关证据;配合伦理审查委员会评估数据安全事件的伦理影响。
17.伦理合规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合规部负责人(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长)
成员:伦理审查委员会委员、法务专员、项目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科研伦理违规事件(如成果不当应用、研究方案偏离伦理要求等);审查应急处置措施的伦理合规性;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开展调查核实;向领导小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接行业主管部门的伦理合规检查。
18.设备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设备部负责人
成员:设备维修工程师、研发部技术人员、采购专员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量子计算模拟设备、服务器、激光器等科研设备故障、爆炸、泄漏(如液氮泄漏)等事件;开展设备故障排查与维修,调配备用设备;规范处置故障设备及相关耗材,防止二次伤害;建立设备应急保障台账,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
19.人员救援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成员:行政部安保人员、持有急救证书的员工、医护对接专员
主要职责:负责处置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害事件(如液氮冻伤、激光灼伤、触电等);开展现场紧急救援,协助专业医护人员转运伤者;对接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相关事宜;做好伤者及家属的情绪安抚与沟通工作;整理人员伤害事件相关资料,落实善后处理。
20.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行政部负责人
成员:行政部、财务部、采购部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的紧急调配与补充;保障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交通、通讯、食宿等后勤支持;管理应急经费,审核应急处置相关费用;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做好事件舆情管控,避免不实信息传播。
第三章 风险分类与分级标准
第八条 风险事件分类
(二十一)数据安全类事件:量子模拟核心数据泄露、丢失、篡改;研发数据存储介质损坏;网络系统被攻击、瘫痪导致数据无法访问等。
(二十二)伦理合规类事件:研究成果被不当应用于敏感领域;研究方案未按伦理审查要求实施;未及时披露利益冲突引发争议;科研诚信违规(如伪造、篡改数据)等。
(二十三)设备安全类事件:量子计算设备、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故障;液氮、高压气体等耗材泄漏;设备过热、短路引发火灾、爆炸等。
(二十四)人员安全类事件:科研人员发生液氮冻伤、激光灼伤、触电、机械伤害等职业伤害;突发疾病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等。
(二十五)外部环境类事件:自然灾害(如暴雨、地震、雷击)导致科研场所损坏、设备损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科研进度;政策调整导致科研项目无法继续等。
(二十六)其他类事件:科研项目评审过程中发生冲突;合同方违约导致研发中断;重要科研资料失窃等。
第九条 风险等级分级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处置难度,将应急事件划分为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三个等级:
(二十七)Ⅰ级(重大):可能导致科研项目终止;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50 万元);核心研发数据大规模泄露或永久丢失;引发重大伦理争议、舆情危机或法律诉讼,严重损害公司声誉。
(二十八)Ⅱ级(较大):可能导致科研项目延期 3 个月以上;造成人员轻伤或财产损失(10-50 万元);非核心数据泄露或部分丢失;引发一般性伦理争议或局部舆情,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影响。
(二十九)Ⅲ级(一般):仅影响局部科研工作,可通过调整方案快速恢复;无人员伤害或轻微财产损失(<10 万元);临时数据丢失可通过备份恢复;未引发伦理争议或舆情。
第四章 风险预警与信息报告
第十条 风险预警机制
(三十)日常监测:各研发团队、部门建立风险日志,每日记录科研进度、设备状态、数据安全、人员操作等信息;信息技术部通过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数据传输与存储状态;设备部定期对关键科研设备进行巡检,记录运行参数;伦理审查委员会每季度开展一次伦理风险专项评估。
(三十一)预警分级:根据风险监测结果,将预警等级划分为红色预警(对应Ⅰ级事件)、橙色预警(对应Ⅱ级事件)、黄色预警(对应Ⅲ级事件)三个级别,分别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发布。
(三十二)预警处置:发布预警后,相关部门需立即启动对应防控措施,加强风险监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预警处置进度,及时调整预警等级或解除预警。
第十一条 信息报告流程
(三十三)事件发现:现场人员发现应急事件后,需在 10秒内快速识别事件类型,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应急管理员报告;情况紧急时(如人员重伤、火灾),可直接拨打公司应急专线,并同步报警(消防 119、医疗 120)。
(三十四)初步上报: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需在 5 分钟内完成事件初步核实,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应急事件初步报告》,说明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危害程度等信息。
(三十五)分级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10 分钟内完成风险等级初判,向领导小组汇报;属于Ⅰ级事件的,领导小组需在 30 分钟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科研资助方等相关单位报告;属于Ⅱ级、Ⅲ级事件的,按规定时限完成内部逐级上报。
(三十六)信息续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部门需每 30分钟(Ⅰ级事件)、1 小时(Ⅱ级事件)、2 小时(Ⅲ级事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新事件进展;事件处置结束后,24 小时内提交《应急事件处置总结报告》。
第十二条
报告内容要求报告内容需真实、准确、完整,主要包括:事件基本信息时间、地点、类型)、影响范围(人员、财产、科研工作、声誉)、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当前处置进展、下一步工作计划及需要协调的资源等。
第五章 应急响应与处置流程
第十三条 Ⅰ级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
(三十七)启动响应: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批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明确各专项工作组职责与任务分工。
(三十八)现场管控:综合协调工作组立即设置警戒区域,疏散无关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人员救援工作组开展现场紧急救援,优先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三十九)专项处置:数据安全事件:数据安全工作组立即切断受影响数据的传输通道,启动数据备份恢复程序,开展漏洞修复与攻击溯源;伦理合规工作组评估事件伦理影响,制定数据安全补救措施。伦理合规事件:伦理合规工作组立即暂停相关科研活动,开展全面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组织伦理审查委员会专项论证,提出整改方案与责任追究建议。设备安全事件:设备保障工作组立即切断故障设备电源,开展故障排查;对液氮泄漏等危险情况,采取密封、通风、稀释等处置措施;调配备用设备,减少科研工作影响。外部环境事件:综合协调工作组协助开展科研场所抢险救灾,转移重要科研设备与资料;研发团队评估事件对科研项目的影响,制定项目调整方案。
(四十)资源保障:综合协调工作组紧急调配应急物资、经费,对接外部救援力量(如消防、医疗、技术专家),保障应急处置需求。
(四十一)终止响应:事件得到有效控制,风险消除后,由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评估处置效果,批准终止Ⅰ级应急响应。第十四条 Ⅱ级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
(四十二)启动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协调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处置。
(四十三)现场处置:相关专项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事件调查与评估,实施针对性处置措施(如数据恢复、设备维修、人员救治等)。
(四十四)进度跟踪: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小时跟踪处置进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根据处置需要,协调跨部门资源支持。
(四十五)终止响应:事件处置完成,科研工作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验收,报领导小组批准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Ⅲ级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置
(四十六)启动响应: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组织本部门及相关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处置。
(四十七)现场处置:针对事件类型,采取简单有效措施如临时数据备份、设备简单维修、现场急救等),快速控制风险。
(四十八)结果上报:处置完成后,部门负责人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Ⅲ级应急事件处置报告》,备案相关情况。
(四十九)终止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处置结果,确认风险消除后,批准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第六章 后期处置
第十六条 事件复盘总结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组织各专项工作组开展复盘总结:Ⅰ级事件需在 7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盘,Ⅱ级事件需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Ⅲ级事件需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盘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原因、预警与报告流程是否顺畅、应急处置措施是否有效、资源保障是否到位、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等,形成《应急事件复盘总结报告》。
第十七条 整改与优化
根据复盘总结报告,相关部门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结合复盘结果,优化本预案及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 善后处理
(五十)人员善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受伤人员的后续治疗、康复跟进工作,落实工伤待遇;对遇难人员家属开展慰问与抚恤,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五十一)财产善后:设备部负责损坏设备的维修、报废处理,及时补充备用设备;财务部负责核实应急处置费用,做好经费核销工作。
(五十二)科研善后:研发团队评估事件对科研项目的影响,调整研发计划,补充完善科研数据与资料;伦理合规工作组协助做好科研项目的合规性补充审查,确保项目后续推进符合要求。
(五十三)声誉善后:综合协调工作组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及时发布事件处置进展与结果,消除不实信息影响;必要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声明,维护公司声誉。
第七章 应急保障
第十九条 物资保障
公司设立专门应急物资仓库,由综合协调工作组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物资储备情况,及时补充更新。核心应急物资包括:
(五十四)救援类:急救箱(含低温冻伤膏、激光灼伤敷料、抗休克药物等)、应急呼吸器、防液氮喷溅手套、防护服、安全帽等;
(五十五)技术类:备用服务器、数据备份设备、网络安全防护工具、设备维修工具、屏蔽铜网等;
(五十六)安全类: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警戒带、应急疏散标识、对讲机等;
(五十七)其他类:应急车辆调度方案、应急经费备用账户、外部救援单位联络清单等。
第二十条 经费保障
公司设立应急专项经费,年度预算不低于 50 万元,由财务部实行专款专用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应急物资采购与维护、应急培训与演练、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类费用(如医疗、维修、专家咨询等)。财务部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高效。
第二十一条 人员保障
组建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吸纳研发、设备、信息技术、行政等部门骨干人员参与,明确队伍成员职责与分工;定期组织应急培训(每年不少于 2 次),提升队伍成员的应急处置技能;邀请外部专家(如医疗、消防、量子技术专家)开展专项指导,强化队伍专业能力。
第二十二条 通讯保障
建立应急通讯联络清单,明确领导小组、各专项工作组、外部救援单位的联系方式,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通讯畅通;配备应急对讲机、备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定期检查设备状态,保障极端情况下的通讯需求。
第八章 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三条 应急培训
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 2 次全员应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本预案内容、风险识别方法、应急处置流程、救援技能操作、应急物资使用方法等;针对量子科技研发特性,开展数据安全、液氮泄漏、激光灼伤等专项培训;新员工入职时,需完成应急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四条 应急演练
公司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 1 次综合应急演练,每半年开展 1次专项应急演练(重点针对数据安全、设备故障等高频风险事件);演练结束后,及时开展复盘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演练方案与应急预案。各研发团队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常态化桌面推演,提升团队应急响应能力。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更新、科研工作调整、应急处置实践经验等情况,每 1-2 年修订一次,修订后报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 责任追究
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的部门与个人,公司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按本预案要求履行应急职责、迟报漏报事件信息、处置不当导致事件扩大的,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0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初步审查意见
研科审委〔2025〕03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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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一)受理号:JM-QL-EL-20251231
(二)项目名称:A₂根系驱动的几何-量子-拓扑关联问题Qiskit实证研究
(三)项目负责人:孙文明
(四)项目承担单位: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五)经费来源:企业自筹
(六)审查类别:初步审查
(七)审查方式:会议审查
(八)审查日期:2025年 12 月 10 日
(九)审查地点: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参会委员:孙文明(主任委员)、马少英(副主任委员)、欧阳(量子科技领域专家)、李海峰(伦理领域专家)、孙文涵(领域专家)等(应到 7 人,实到 7 人,符合法定参会人数要求)
二、审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 号)、《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内部制度,对本项目开展初步伦理审查。
三、项目概况及申请材料审查情况
本项目为理论推导与量子模拟类基础科研活动,核心研究内容为解析 A₂根系数学结构,推导其与几何、量子、拓扑问题的映射关系,基于 Qiskit 平台搭建量子模拟环境,验证跨领域问题的关联逻辑。项目实施周期为 2025 年 12 月-2026 年 11 月,不涉及人体实验、动物实验,不采集人类生物样本及个人信息数据。
经审查,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完整,包括《科技活动实施方案》《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报告》《利益冲突声明》《科技伦理与科研诚信承诺书》《相关机构合法资质材料汇编》《应急处理预案》等,符合初步审查的材料要求。
四、核心审查内容及意见
经参会委员独立审议并集体表决,对项目相关内容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研究目标与价值:项目聚焦几何-量子-拓扑跨领域基础理论验证,选题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研究目标符合增进科学进步、服务社会发展的导向,未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损害人类权益的内容,符合“增进人类福祉”的科技伦理基本原则。
(二)关于伦理风险评估与防控:项目已完成伦理风险评估,识别出数据安全泄露、成果不当应用等核心风险点,风险等级判定为中等,所制定的风险防控措施(如数据加密存储、访问权限分级管控、成果应用边界限定、应急处理预案等)针对性较强,符合“合理控制风险”原则,能够实现风险总体可控。
(三)关于科研团队资质与合规性:核心研发人员具备量子物理、计算机科学、代数几何等相关专业背景及研究经验,已签署科技伦理与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具备开展量子科技研发的合法资质,已建立完善的科技伦理管理制度及利益冲突回避机制,符合项目实施的主体资质要求。
五、审查结论
经审查,本项目符合科技伦理基本原则,研究方案设计科学合理,伦理风险评估全面,防控措施可行,申请材料完整合规,不存在重大伦理风险。同意通过初步审查。
六、后续要求
1.项目团队需严格落实《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处理预案》中的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伦理风险动态监测台账,每季度向本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交风险防控落实情况报告。
2.若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成果应用范围等发生重大调整,需重新履行伦理审查申请程序。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伦理风险事件,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在 24小时内书面报告本伦理审查委员会。
4.项目结题时,需同步提交伦理审查合规性总结报告,作为成果验收的必要依据。
七、其他事项
本意见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项目实施周期一致。逾期未开展项目或需延长实施周期的,需提前 1 个月向本伦理审查委员会申请延期审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
2025年 12 月 10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7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研科股字〔2026〕00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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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孙文明于2026年01月07日作出如下决定:
一、同意公司设立董事会,孙文明,孙仕杰,马少英为公司董事。
二、同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孙文明
2026年01月07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专家复核意见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8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专家复核审查意见
研科审委〔2025〕03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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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核基本信息
(一)复核受理号:JM-QL-EL-FH-20251232
(二)原审查受理号:JM-QL-EL-20251231
(三)项目名称:A₂根系驱动的几何-量子-拓扑关联问题Qiskit实证研究
(四)项目负责人:孙文明
(五)项目承担单位: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六)复核类别:专家复核(针对初步审查意见的复核确认)
(七)复核方式:会议复核+书面审阅
(八)复核日期:2025年 12 月 1 8 日
(九)复核地点: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复核专家组成:本次复核组建跨领域专家复核组,成员包括欧阳(量子计算领域资深专家)、李海峰(科技伦理领域专家家)、胡衍峰(高级工程师)、孙文涵(合规领域专家)、马少英(自然科学领域专家),应到 5 人,实到 5 人,符合《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的复核参会人数要求,所有专家均无利益冲突,无需回避。
二、复核背景与依据
(一)复核背景:项目“ A₂根系驱动的几何-量子-拓扑关联问题 Qiskit 实证研究”已于 2025 年 12 月 0 8 日通过本伦理审查委员会初步审查(初步审查意见编号:JM-QL-EL-YJ-20251231)。为进一步强化伦理风险防控,确保审查结论的科学性、公正性与严谨性,依据委员会章程规定,组织专家开展专项复核工作。
(二)复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 号)、《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科技伦理风险评估办法》,以及项目提交的《科技活动实施方案》《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报告》《应急处理预案》《利益冲突声明》等全套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查意见。
三、复核核心内容及意见
复核专家组通过全面审阅项目申请材料、初步审查会议纪要及初步审查意见,就项目伦理合规性、风险防控有效性、审查流程规范性等核心内容开展独立复核与集体研讨,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项目伦理定位与价值的复核:经复核,项目聚焦几何-量子-拓扑跨领域基础理论验证,属于纯理论推导与量子模拟类科研活动,不涉及人体实验、动物实验及人类生物样本/个人信息采集,研究目标契合“增进科学进步、服务社会发展”的科技伦理核心导向,未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等敏感领域,与初步审查认定的伦理定位一致,研究价值与伦理导向合规。
(二)关于伦理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的复核:复核确认,项目识别的“数据安全泄露”“成果不当应用”等核心风险点精准,风险等级(中等)判定科学合理。针对风险制定的防控措施(数据加密存储、访问权限分级管控、成果应用边界限定、应急处理预案等)具有较强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及成果转化全流程。其中,应急处理预案对量子模拟设备故障、数据泄露等突发场景的处置流程清晰,责任分工明确,符合《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中“风险合理控制”的要求。
(三)关于科研主体资质与合规性的复核:经核查,项目承担单位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具备量子科技研发相关合法资质,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组织架构完善、章程制度健全;核心研发人员具备量子物理、计算机科学、代数几何等相关专业背景及研究经验,已签署科技伦理与科研诚信承诺书,人员资质与履职能力匹配项目需求;利益冲突声明真实完整,未发现潜在利益冲突未披露情形,科研主体合规性得到有效保障。
(四)关于初步审查流程与意见的复核:复核确认,初步审查严格遵循“申请受理-材料审阅-会议审议-集体表决”的规范流程,参会委员组成符合跨领域、代表性要求,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初步审查意见内容完整、依据充分,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审查流程不规范、意见表述模糊等问题。
(五)补充复核意见:复核过程中,专家针对项目数据安全管理提出补充建议,认为应进一步细化量子模拟核心数据的备份频率与异地备份方案,强化数据脱敏处理的技术标准,确保数据安全防控全链条无死角。
四、复核结论
经复核专家组独立审议并集体表决(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认为:项目符合科技伦理基本原则,研究方案科学合理,伦理风险评估全面精准,防控措施可行有效,科研主体资质合规,初步审查流程规范、意见客观公正。同意维持初步审查“通过”的审查结论。
五、后续要求
1.项目团队需结合复核补充建议,于 2026 年 02 月 30 日前完善数据安全管理方案,明确核心数据备份频率(建议至少每日1 次全量备份)及异地备份实施细则,补充数据脱敏技术标准,修订后的方案报伦理审查委员会备案。
2.严格落实初步审查及本复核意见中的各项伦理风险防控措施,建立伦理风险动态监测台账,每季度向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交风险防控落实情况报告,接受全程跟踪监督。
3.若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成果应用范围等发生重大调整,需立即暂停相关研究工作,重新履行伦理审查申请程序,未经审查通过不得恢复研究。
4.项目结题时,需同步提交伦理审查合规性总结报告,详细说明伦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无伦理违规事件声明等内容,作为成果验收的必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1.本复核意见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项目实施周期一致。
2.本复核意见一式三份,项目承担单位留存一份、伦理审查委员会备案一份、项目档案归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复核专家签字:
专家 1:欧阳
专家 2:李海峰
专家 3:胡衍峰
专家 4:孙文涵
专家 5:马少英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会科技伦理审查委员
2025年12月18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跟踪审查意见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跟踪审查意见
研科审委〔2025〕03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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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踪审查基本信息
(一)跟踪审查受理号:JM-QL-EL-GZ-20251233
(二)原初步审查受理号:JM-QL-EL-20251231
(三)原专家复核受理号:JM-QL-EL-FH-20251232
(四)项目名称:A₂根系驱动的几何-量子-拓扑关联问题Qiskit实证研究
(五)项目负责人:孙文明
(六)项目承担单位: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七)跟踪审查阶段:项目初期
(八)审查方式:书面审阅+现场核查
(九)审查日期:2025年 12 月 31日
(十)审查组成员:马少英(自然科学领域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欧阳(量子计算领域专家)、李海峰(伦理领域专家)、孙文涵(合规领域专家),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符合跟踪审查参会要求,所有成员无利益冲突,无需回避。
二、跟踪审查背景与依据
(一)审查背景:项目“ A₂根系驱动的几何-量子-拓扑关联问题 Qiskit 实证研究”已于 2025 年 12 月 08 日通过初步审查,2025 年 12 月 18 日通过专家复核,复核意见明确要求项目团队完善数据安全管理方案并每季度提交风险防控落实情况报告。根据《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第五条“按要求跟踪监督相关科技活动全过程”的规定及《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要求,结合项目中期实施节点,组织开展本次跟踪审查,重点核查伦理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实施合规性及前期审查意见整改情况。
(二)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 号)、《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科技伦理风险评估办法》,项目前期初步审查意见、专家复核意见,以及项目团队提交的《中期伦理风险防控落实报告》《数据安全管理方案(修订版)》《科研数据备份记录》《利益冲突动态声明》等相关材料。
三、跟踪审查核心内容及核查意见
审查组通过书面审阅项目中期伦理合规材料、现场核查量子模拟实验操作流程、数据存储管理情况及应急防控措施部署情况,结合与项目核心研发人员访谈,形成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前期审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项目团队已按专家复核意见要求,修订完成《数据安全管理方案》,明确核心量子模拟数据实行“每日 1 次全量备份+实时增量备份”机制,在济宁市外设立异地备份节点,制定详细的数据脱敏技术标准(含量子计算参数脱敏规则、实验结果数据匿名化处理规范),修订后的方案已报伦理审查委员会备案。现场抽查近 3 个月数据备份记录,备份流程规范、记录完整,异地备份数据可正常恢复,前期整改要求已全部落实到位。
(二)关于伦理风险防控措施实施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建立伦理风险动态监测台账,详细记录数据安全、设备运行、成果应用等关键环节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执行情况。现场核查发现,量子模拟实验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配备的应急防护物资(防液氮喷溅手套、防护服、急救箱等)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科研数据存储于公司内部加密服务器,访问权限分级管控严格,核心数据操作留有完整日志,未发现数据泄露、篡改或违规访问迹象;未发生任何伦理风险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有效。
(三)关于项目实施合规性情况:项目研究内容、技术路线与前期审查通过的方案一致,未发生重大调整;核心研发人员稳定,均持续遵守科技伦理与科研诚信承诺书要求,未出现科研不端行为;项目团队按要求提交利益冲突动态声明,经核查无新增未披露的利益冲突情形;科研经费使用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伦理审查相关要求,未出现违规使用经费情况;项目实施全过程相关材料(实验记录、数据报告、伦理风险监测台账等)完整可追溯,符合合规性管理要求。
(四)关于数据与成果管理合规性:项目中期形成的量子模拟初步数据、理论推导手稿等科研资料,均按《科研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分类归档;未开展任何成果发布或转化活动,符合前期审查关于“成果发布前需经伦理审查委员会评估”的要求。现场核查数据传输流程,发现部分非核心实验数据在团队内部共享时,存在未加密传输的情况,虽未涉及敏感信息,但存在潜在数据安全隐患,需进一步规范。
四、跟踪审查结论
经审查组独立审议并集体表决(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认为:项目中期实施过程符合科技伦理基本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前期审查意见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伦理风险防控措施执行有效,项目实施合规性良好,未发生伦理违规或科研不端行为。同意项目继续按方案实施。
五、后续要求
1.针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项目团队需于 2026 年 07 月28 日前完善数据传输管理规范,明确所有科研数据(含非核心数据)在内部共享时均需采用加密传输方式,补充数据加密传输操作指引并组织团队成员培训,培训记录及修订后的规范报伦理审查委员会备案。
2.继续严格落实伦理风险防控各项要求,持续做好伦理风险动态监测与台账记录,按季度提交风险防控落实情况报告;若项目后期出现研究内容调整、核心人员变动等可能影响伦理合规性的情形,需及时向伦理审查委员会报告。
3.项目后期若计划开展成果发布、学术交流或成果转化相关活动,需提前 15 个工作日向伦理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请及成果评估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4.下次跟踪审查安排在项目结题前 1 个月,项目团队需提前准备结题阶段伦理合规性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配合审查工作开展。
六、其他事项
1.本跟踪审查意见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项目承担单位留存一份、伦理审查委员会备案一份、项目档案归档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项目团队若未按本意见要求落实后续整改及管控措施,伦理审查委员会将视情节采取暂停项目审查、要求限期整改等措施。
审查组成员签字:
专家 1:欧阳
专家 2:李海峰
专家 3:孙文涵
专家 4:马少英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研科审委〔2025〕0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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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严格遵循《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章程要求,在完成项目伦理审查核心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履行制度建设、伦理培训、咨询指导、投诉处理、档案管理等多元职责,构建全链条、常态化科技伦理治理体系,为公司量子科技研发活动的合规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健全制度体系,夯实伦理治理基础
委员会以规范化、标准化为导向,持续完善伦理治理制度体系。一是牵头制定并修订《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科技伦理风险评估办法》《利益冲突管理机制》《应急伦理审查制度》等 10 余项核心制度,明确审查流程、委员职责、风险防控、保密管理等关键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其中,针对量子科技研发数据安全敏感的特性,专门制定《科研数据伦理管理规范》,细化数据采集、存储、传输、共享、归档全流程伦理要求,保障数据使用合规性。二是建立制度动态更新机制,密切跟踪国家、省、市关于量子科技领域伦理监管的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公司科研业务发展实际,每年度组织一次制度适用性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滞后条款,确保制度体系与政策导向、业务需求精准适配。三是推动制度落地执行,通过专题宣讲、流程嵌入等方式,将伦理制度要求融入科研项目立项、实施、结题全生命周期,联合公司研发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开展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制度刚性约束到位。
二、强化伦理培训,提升全员伦理意识
委员会高度重视伦理素养培育,构建分层分类的常态化培训体系。一是针对委员会委员开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邀请量子科技领域专家、伦理学者、法律专家授课,内容涵盖量子科技伦理前沿问题、伦理审查技巧、利益冲突识别与回避、保密义务等,全年累计培训时长不少于 8 学时,同步组织委员参与外部权威机构(如地方科技局、行业协会)开展的伦理审查专项培训,确保委员具备适配量子科技项目审查的专业能力。二是面向公司全员开展伦理普及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2 次全员科技伦理培训,重点覆盖研发人员、项目管理人员、数据处理人员等核心群体,培训内容包括科技伦理法律法规、公司
伦理制度、量子科技常见伦理风险及防控措施、科研诚信要求等,通过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互动形式增强培训实效,全年累计培训覆盖 200 余人次。三是建立新员工伦理准入培训机制,将科技伦理知识培训纳入新员工入职必学课程,要求所有新入职科研相关人员必须完成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源头提升全员伦理意识。
三、规范咨询投诉处理,畅通伦理监督渠道
委员会建立健全科技伦理咨询与投诉举报闭环管理机制,切实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一是规范伦理咨询服务流程,设立专门咨询窗口、官方邮箱及咨询专线,明确专人负责对接内部科研团队及外部合作方的科技伦理咨询需求。针对量子科技研发过程中数据跨境传输、成果转化伦理边界、利益冲突界定等常见咨询问题,组织委员及专家提供专业解答,形成咨询记录并归档留存,全年累计受理并妥善答复伦理咨询 30 余件,为科研活动合规推进提供精准指导。二是严格落实投诉举报受理处置要求,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及处理流程,明确受理范围、时限及反馈机制。对收到的科技伦理相关投诉举报,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对受理的投诉举报,组建专项调查小组开展核查,通过查阅项目资料、现场核实、人员访谈等方式查清事实,在15 个工作日内形成调查结论及处置意见,并及时向投诉举报方反馈。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投诉举报 2 件,均已核查处置完毕,未发现重大科技伦理违规行为,相关处理材料完整归档。
四、开展违规调查处理,强化伦理刚性约束
委员会切实履行涉嫌科技伦理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职责,维护科技伦理底线。一是建立违规线索排查机制,通过日常审查、跟踪核查、投诉举报反馈、外部监管通报等多渠道收集涉嫌科技伦理违规的线索,对发现的线索及时登记、研判,形成线索台账并动态跟踪。二是规范调查处理流程,对确认存在违规嫌疑的事项,立即启动调查程序,明确调查范围、人员及时限,确保调查工作客观、公正、严谨。调查过程中,充分听取相关单位及个人的陈述和申辩,全面收集证据材料,准确认定违规事实及责任主体。三是严格落实处理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范围,依法依规提出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暂停项目研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置意见,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年度共开展涉嫌伦理违规线索核查 3 次,其中 2 次排除违规嫌疑,1 次查实存在轻微违规行为(非核心研究环节数据记录不规范),已责令相关团队限期整改并完成复查验收,整改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伦理违规风险蔓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 外部交流与协作情况:委员会积极加强与地方科技局、行业协会、高校科研伦理机构的交流协作,全年参与外部科技伦理研讨会议 4 次,学习借鉴先进地区量子科技伦理治理经验;与科技伦理研究中心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量子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标准研究,提升公司伦理治理专业化水平。
2. 制度与流程优化情况:结合年度审查工作实践及最新政策要求,对《科技伦理审查流程规范》《利益冲突管理机制》等 3 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优化审查表单及流程节点,将审查时限平均缩短 3个工作日,提升审查工作效率。
3. 档案管理提升情况:进一步规范科技伦理审查档案管理,实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双重归档,建立档案分类检索系统,明确档案查阅、借阅审批流程,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完整、可追溯,档案保存期限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已完成历年审查档案的梳理归档工作。
济宁市研明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
2025 年 12月 31日